泰州组织开展2021年企业信用
示范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1-06-11 16:38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为促进企业重视信用管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实现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持续健康发展,泰州市继续组织开展2021年企业信用示范创建工作。
示范创建是在贯标(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企业中,培育和树立一批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按照企业自愿申报、信用审查、企业信用承诺、企业提交评估申请、信用服务机构评估、公示和发文等流程进行。
创建企业需是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一定的信用管理示范性;信用审查时,企业无失信信用记录、纳税信用评价等级不得为C级或D级、环保信用评级不得为红色或黑色级。按照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和企业信用管理状况评价指标要求,评估得分为700分以上。
同时,我市还将按照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质量的原则,做好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申报省级信用管理示范的企业,需是被确定为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一年以上,经过信用服务机构辅导培育,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和较好的示范性等条件。
市级、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将录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鼓励各部门各金融机构采用评定结果,实施相应激励措施,共同打造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