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三措并举”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6-10-20 10:25 来源:市委编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署要求,市委编办立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能,将信用监管贯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全过程,多措并举助推事业单位诚信建设,不断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效能和社会公信力。

一、严格登记审查,夯实信用数据基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把好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关口,对申请单位的登记信息逐项核查,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全面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一码一证”身份标识。在法人设立登记环节推行信用承诺制度,要求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对依法依规履职作出承诺,强化事业单位自我约束意识,从源头筑牢诚信根基。

二、优化服务效能,促进公益诚信建设。持续优化登记管理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和“容缺受理”制度,对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事业单位,在非关键材料暂缺的情况下,允许承诺限期补全后先行办理,切实为守信单位提供便利。推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网上办理,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通过优化服务,引导事业单位主动重视自身信用建设,形成“守信受益”的正向激励机制。

三、强化监管约束,筑牢诚信建设防线。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每年按比例随机抽取事业单位,采取书面审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及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对发现问题的事业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同时,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加快推动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引导事业单位形成守信践诺、依法履职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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