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法人信用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25-11-18 16:14
来源:编办
为加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泰州市委编办出台了《泰州市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以信用建设赋能公益服务提质增效。
一、出台专项实施办法,明确评价工作总体方向
为夯实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引导全市事业单位规范运行、优化公益服务,泰州市围绕《江苏省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核心精神,结合本地公益事业发展实际,制定并印发了《泰州市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该办法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为核心导向,以“公开公平、分级分类、动态管理”为基本原则,明确评价工作覆盖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为后续工作开展划定清晰框架。
二、构建多维评价体系,科学划分信用等级标准
《评价办法》明确了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与等级标准,从业务活动与公益服务行为、法人登记情况、部门监管情况、其他信用状况四个层面设置评价指标,针对公立中小学校、公立医院等专项领域,还将结合行业特性制定差异化评价标准。信用等级划分为AAA至D六个层级,通过“年度指标扣分+严重失信直接判级”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最大程度保障评价结果客观精准。
三、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实践应用
为保障评价工作落地见效,泰州市形成了多部门联席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在信用信息归集、评分推送、结果应用中的职责,形成跨部门协同合力。评价工作按照“自查自评—分类评分—初定等级—反馈征询—结果公示”的流程开展,评价结果同步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结果应用上,实行差异化管理,同时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失信单位纠错重塑,推动形成“诚信受益、失信受限”的良性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