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失信联合惩戒典型案例公布
近日,泰兴市人社局发布“依法治理欠薪典型案例”,旨在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营造“不想欠、不能欠、不敢欠”的良好氛围,全力打造“泰薪无忧”品牌。
01泰兴市某金属制品厂欠薪案
【基本案情】2024年2月8日,陈某向市人社局投诉,反映泰兴市某金属制品厂(以下简称某金属制品厂)拖欠工资。经查,李某为某金属制品厂实际经营人,全面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人员招用。经营期间,某金属制品厂实际经营人李某累计拖欠陈某2021年5月至7月工资,合计16750元。通过对李某调查询问,并结合陈某提供的工资欠条,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市人社局以劳动者提供的数额直接作出认定。2024年3月13日,对某金属制品厂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支付。
【处置结果】同年4月8日,泰兴市人社局向涉案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涉案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同月17日,泰兴市人社局作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将该单位及实际经营者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现该案已移送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02南通某建设安装有限公司欠薪案
【基本案情】2022年7月至2023年4月,欠薪直接责任人南通某建设安装有限公司从江苏某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承接了我市某企业的公共烟道的安装工程,因双方结算争议,截止2024年12月,欠薪直接责任人仍拖欠26名职工51万余元,2024年12月18日,宋某等多名职工反映欠薪问题,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市人社局于当日依法立案,并立即搜集证据,约谈各参建单位,对各方当事人、部分投诉者进行调查询问,在核实确认后,于同月27日向欠薪直接责任人南通某建设安装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支付。
【处置结果】2025年1月3日,泰兴市人社局向该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泰兴市人社局提出异议。同月7日,泰兴市人社局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同月17日,泰兴市人社局作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同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苏某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达《清偿告知书》,当日总承包单位清偿到位。
03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欠薪案
【基本案情】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接了我市某在建项目的土建劳务,累计拖欠韩某等19名农民工2021年3月至5月的剩余工资总计315450元,经责令支付后逾期未支付。
【处置结果】4月22日,泰兴市人社局向该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泰兴市人社局提出异议。5月11日,泰兴市人社局作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6月5日,该单位足额支付所欠劳动报酬,并取得劳动者谅解,同时该单位向泰兴市人社局申请信用修复,在列入满6个月后,泰兴市人社局帮助该单位进行信用修复。
04泰州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欠薪案
【基本案情】泰州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从我市某公司承接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因经营不善累计拖欠曾某等18人2024年7月至9月工资13万余元,泰兴市人社局于2024年10月9日依法受理立案,后经责令支付后仍未支付。
【处置结果】10月25日,泰兴市人社局向该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并向单位负责人王某现场宣传《管理办法》及解读典型案例,当日该单位向承包人申请代发了所有人员工资,取得了职工谅解。
近年来,市人社局通过抓“源头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治理”的全链条机制,推动依法治理欠薪工作走深走实。2024年,共监察用人单位1123户、在建工程项目数765次,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劳动争议案件2562起,为1500余名劳动者追讨工资待遇1300余万元。在此过程中,坚持对恶意欠薪违法行为“零容忍”,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6件,公布欠薪严重违法单位12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名单1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