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开遴选泰州市信用修复指导服务和〈企业信用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宣贯实施服务单位的公告》,经企业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一、信用修复指导服务单位

江苏鼎正信用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二、《企业信用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宣贯实施服务单位

江苏鼎正信用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23-86839429,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8号。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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