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信用服务机构承担泰州市涉及信用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2 16:53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信用发〔2022〕287号)、《关于组织开展省市两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信用发〔2022〕288号)和省信用办《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各设区市涉企信用服务机构遴选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企业信用服务工作,现公开遴选信用服务机构。

 一、 工作内容

 1.企业信用管理培训,150家左右。

 2.企业信用管理市级示范企业,15家左右。

 3.信用管理市级示范企业的复核,19家。

 4.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含信用修复培训工作)。

 二、参选条件

 1.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正常申报信息。

 2.从事信用服务业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3.近三年无失信记录。

 4.具有承担我市涉企信用服务专项工作的经验。

 5.提交相关工作方案和信用承诺书。

 三、时间要求

 请有意承担我市2022年涉企信用服务工作的机构,于4月12日前将相关工作方案发至市信用办邮箱。遴选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

 联系人:李海涛   电话:86839429

 邮箱:tzsxyb@126.com

 监督电话:86839221

 

 

         泰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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