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重诺加强自律 敬业精业值得托付——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诚信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5-12-04 09:06
来源:市财政局
待物莫如诚,诚真天下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服务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桥梁,是展现政府公信力的窗口,也是供应商感受公平正义最直接的渠道。为了促进代理更加规范、采购更加高效,特向各采购代理机构作出如下倡议:
一、忠于法律。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二、廉洁从业。坚持廉洁自律,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坚决做到不收受各政府采购当事人提供的一切不正当利益,杜绝利益输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三、诚信执业。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依法抵制供应商通过非法手段谋取中标,不干扰评审工作,保守工作秘密。
四、厚德精业。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主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把好从业人员选人用人关口,不断提高代理能力,提升采购质效。
五、阳光勤业。阳光透明收费,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依法整理、保管、处置政府采购资料,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维护公平竞争。
六、担当敬业。积极向采购人等主体宣贯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醒和协助采购人合理制定采购需求、科学编制采购文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要求,妥善处理政府采购质疑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