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泰州市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平台评定结果的通报
各市(区)民政局、医药高新区民政局,各相关社会组织:
根据《泰州市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平台建设评定办法》相关规定,经自愿申报、资格初审和市民政局实地评估验收等流程,完成了对申报的5家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平台的评定工作,最终确定4个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平台获得资金扶持。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市(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个)
兴化市社会组织培育中心
二、街道(乡镇)级社会组织培育服务中心(3个)
泰州市海陵区城南街道社会组织综合服务中心
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高港区益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三、社区社会组织工作坊(1个)
泰州医药高新区明珠街道西湖翠苑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站(暂不参评)
希望各市(区)要加快平台建设步伐,加大对辖区内各级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平台的建设指导和支持力度。各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平台要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发挥服务功能,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作,推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泰州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14日